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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(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内容分享)

    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27 06:40:44    

    延续注册管理

      我国对于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施行注册制度,产品注册证有效期是五年,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,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延续注册申请。

    1. 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,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,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。

    2. 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,办法明确规定不予延续注册

      (一)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;

      (二)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,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;

      (三)附条件批准的医疗器械,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事项。

    3.关于延续注册后注册证日期:

      延续注册的批准时间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,延续注册的注册证有效期起始日为原注册证到期日次日;

      批准时间不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,延续注册的注册证有效期起始日为批准延续注册的日期。

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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